2月20日从有关部门获悉,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被国家财政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入2009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旗,获得中央补助资金1650万元。
根据财政部2009年11月26日下发的《关于拨付2009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及从村县级示范补助资金的通知》,共下达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农村县级示范三个(太仆寺旗、阿尔山市、察右后旗),共下达补助资金5250万元。